公司破產無法承擔債務,怎麼辦,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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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無法承擔債務,怎麼辦,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公司破產無法承擔債務,怎麼辦,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專業分析:
破產程序中沒有設置為解決當事人間實體民事爭議、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的相應程序對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間的實體民事爭議,各國破產立法均規定在破產程序之外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只有無爭議的或已經法院和仲裁機關生效裁判確定名義的債權債務關係,才能在破產程序中得到執行法律諮詢:公司沒有申請破產債務怎麼辦我的註冊資金50萬的有限公司經營不下去了,欠款多不幹了,也沒有申請破產,自己與欠款人協商用產品(服裝)抵賬,大部分都同意了,就有一家不同意,欠他的比較多一些16.8萬元,他説抵賬的服裝不夠她的欠款,別的人都同意了,我咋辦律師解答:協商不成的,告之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如需要律師幫助,可與我聯繫.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中的規定第三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可以通過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為債權人接受的擔保,取回質物、留置物前款規定的債務清償或者替代擔保,在質物或者留置物的價值低於被擔保的債權額時,以該質物或者留置物當時的市場價值為限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佔有的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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