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耕地如何成為商業用地需要哪些手續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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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耕地如何成為商業用地需要哪些手續和證明
可耕地如何成為商業用地需要哪些手續和證明
農業用地是不能改變農業用途的,它只能用於農業耕種,禁止用於非農業建設。如果要改變土地性質,是需要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批准。
農業用地轉商業用地需要的材料:
1、用地單位申請
2、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或用地批准文件複印件(原件經窗口審核後退還,複印件須註明與原件一致並加蓋單位公章)
3、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意見及經規劃委員會批准的規劃用地條件
4、屬新上項目的提供有關項目立項批准文件
5、屬出讓土地改變用途的,提供土地估價報告、原出讓合同、出讓金及契税發票複印件
6、劃撥土地改變用途後不符合劃撥目錄的,需提供土地估價報告。
7、屬未經批准擅自改變用途後申請補辦手續的,還需提供處罰決定書及結案報告
8、宗地部分改變用途的,還需提供分割宗地圖並在宗地圖上繪製出分割宗地位置及平面佈置圖。
9、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或法人代碼證書
10、經蓋章的申請人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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