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交撫養費後不執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法院判決交撫養費後不執行怎麼辦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撫養費法院判決了,也不執行怎麼辦

 對方當事人不履行金錢給付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包括法院判決的費用及延遲履行金),同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在徵信系統予以記錄,情節嚴重的還可以申請將被執行人採取罰款、拘留的強制措施。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