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集資房辦土地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8W
單位集資房辦土地證
單位集資房沒有土地證應該怎麼辦呢?
關於單位集資房沒有土地證這個問題:這屬於房地產管理中的問題,以前大多如此,是管理不規範造成的,權屬應不成問題,這樣的房子土地的用地性質屬於劃撥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一般劃撥地和出讓地的主要區別是房產出售時,買方辦理土地證過户時要不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劃撥土地是國家無償劃撥給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用於這些單位為職工建房,解決單位職工的住房問題,這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福利分配住房的土地來源。房改以後,單位公房實行私有化,這些房產以成本價賣給職工並領取了房產證和土地證,土地的性質便為劃撥土地。如果職工的房改房上市交易,買方在辦理土地證過户時,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以補償國家當初無償的劃撥,使國有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補償。買方繳納土地出讓金以後,領取的新土地證,土地的性質就變成出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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