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徵地安置補償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瀘州市徵地安置補償標準
瀘州市徵地補償條例是什麼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二、徵地補償方式有哪幾種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作為主要方式。其原因:


(1)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一次性了斷,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後續問題;


(2)貨幣補償更方便被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拆遷雙方產生矛盾;


(4)更好地體現新《條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儘可能實行貨幣補償。


《條例》規定了拆遷貨幣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採取的辦法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辦法確定。對於貨幣補償的具體辦法各地有所不同,許多地方對此出台了法規或規章予以規範。


2、產權調換


(1)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並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也就是説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後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


(2)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採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對於處於瀘州市的居民來説,2017瀘州市徵地補償條例中明確的指出,其中的土地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都是在土地長輩補償標準之中。而計算方法一般都是按照土地的前三年產值來進行計算的,至於補償方式一般都是用貨幣進行補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