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處罰的證據種類如何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9.88K 行政處罰的證據種類如何規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 證據包括:(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電子數據;(五)證人證言;(六)當事人的陳述;(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證據必須經查證屬實,方可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行政處罰 行政類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