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私下籤協議是不是能作為法庭證據使用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車禍私下籤協議是不是能作為法庭證據使用
車禍私下籤協議是不是能作為法庭證據使用
1、車禍私下籤協議是能作為法庭證據使用的,對於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人,基於真實意思表示簽訂的協議,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則該協議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