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處理哪些糾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W
勞動仲裁處理哪些糾紛
勞動仲裁處理哪些爭議

(一)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髮生的爭議,主要涉及用人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是否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是否能夠享受到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和帶薪休假的權利等而引起的爭議;因社會保險發生的勞動爭議,主要涉及用人單位是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勞動者繳納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而引起的爭議;因福利、培訓發生的勞動爭議,主要涉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培訓等約定事項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因勞動保護髮生的勞動爭議,主要涉及用人單位是否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等標準而產生的爭議。


(二)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這一項規定的內容涉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金錢給付問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這裏主要談一下“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經濟補償是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給予勞動者的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因用人單位的過錯而單方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用人單位因為勞動者存在過錯之外的原因而單方決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用人單位提出動議,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同時,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企業破產、責令關閉、吊銷執照、提前解散等情形時,也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不管是中介公司還是其他服務類型的工資,在勞動關係當中不發工資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如果公司拖欠職工的工資數額較多且情節非常的嚴重,該中介公司的法定負責人及其他的直接人員,甚至都有可能違反了刑法。問題是,當地的有關部門在接收到關於公司不發工資的投訴之後,一定要引起重視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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