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質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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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質押法律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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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質押合同要怎麼寫

質押合同範本: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年_字第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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