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法人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 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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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法人要承擔什麼責任呢,怎麼規定的
公司法人要承擔什麼責任呢,怎麼規定的
分公司法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如下: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3、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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