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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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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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勞動關係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如果在公司擔任具體職務的,一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八條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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