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使用證明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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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使用證明應該怎麼寫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土地租賃使用證明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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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使用證明應該怎麼寫

證 明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村民,甲方現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出租給乙方,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面積﹍﹍,出租年限為﹍﹍年,乙方從事正常的耕種,乙方保證不破壞耕種土地。甲方承諾的事項不影響四鄰無任何爭議。為此甲乙雙方申請村委會集體同意。
特此證明
審批人(簽字蓋章):
村委會蓋章
備註:審批人必須為村長或村主任開會討論後簽字蓋章,簽字後必須加村委會蓋章。
本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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