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租賃到期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一、土地使用證租賃到期怎麼辦?

土地使用證租賃到期怎麼辦?

土地租賃到期後,承包方和受讓方可以協商是否合同續約或者結束土地租賃。國有土地租賃期限屆滿前,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一致,可以停止租賃國有土地,解除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承租人需要續租國有土地的,應當在國有土地租賃期限屆滿6個月前向出租人提出申請。除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外,出租人應當同意續租。經出租人同意並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續租的,應當重新確定租賃金,簽訂國有土地租賃合同。其中,商業、旅遊、娛樂等經營性用地應重新採取招標、拍賣或者掛牌的方式確定承租人和租賃金;確需續租的,應按同等地段當時土地市場價格重新確定租賃金。

二、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有何區別?

1、所處的土地市場不同。國有土地租賃屬於土地一級市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屬於土地二級或者三級市場。

2、法律關係主體不同。國有土地租賃的主體是土地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間進行,其主體——出租人是通過劃撥、出讓(或轉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承租人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權,並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主體。

3、土地使用者的權益不同。國有土地租賃,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權。承租人在按規定支付土地租金並完成開發建設後,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或根據租賃合同約定,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承租土地使用權的轉租。承租人將承租土地轉租或分租給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權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與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賃關係,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項權利。

綜上所述,國有土地使用權持有人可以將土地出租出去,這樣可以拿到一筆租金收入。雙方在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的時候會約定租賃期限。如果到期,雙方可以協商是否繼續租賃,不續簽的,土地租賃合同終止。如果承租人還要續租,應該重新簽訂一份土地租賃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