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金包括年終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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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包括年終獎嗎
關於年終獎經濟補償金有包含年終獎嗎?
年終獎經濟補償金有包含嗎的回答如下: 經濟補償金基數不包括年終獎;年終獎是一種福利,不屬於工資性質,所以一般是不能計入的。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是12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應得工資包括:   1、單位代扣代繳的社保、住房公積金——應包含在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中。   根據法律規定,社保、住房公積金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一定比例繳納。用人單位每月代勞動者代扣代繳的個人部分,最後仍進入勞動者個人社保或公積金賬户,是個人的貨幣性收入,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所以個人代扣代繳部分應包含在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中。   2、津貼、補貼、獎金、加班工資、特殊津貼等應計算在計算基數中。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組成部分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可見,凡是符合工資組成部分的,包括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津貼等屬於工資收入的,都應計入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   3、有條件的計算在內。   如果合同中關於年終十三薪是附條件的,比如工作滿一年或考核合格可拿十三薪的,那麼第十三薪並不是必然的應得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年終統一發放十三薪(不附帶兑現條件),那麼十三薪屬於年終工資收入,應計算在“前12個月工資”之中。   4、税前工資。   法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前12個月工資是否是扣除個人所得税後的工資,但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是按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應得工資通常指税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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