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税款追徵期限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税款追徵期限1、因税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2、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3、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期限 税款 追徵 偷税漏税 税務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