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強徵強拆的合法性能否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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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強徵強拆的合法性能否訴訟的
對強徵強拆的合法性能否訴訟
1、對強徵強拆的合法性能訴訟,市、縣級人民政府和其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負責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所以如果房子被強拆,被訴對象就是相關的房屋徵收部門,需要提起的是行政訴訟,而不是民事訴訟
2、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3、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4、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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