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離職工傷復發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已經離職工傷復發怎麼辦
已經離職工傷復發怎麼辦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經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依法規定的工傷待遇。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患職業病病情加重的,視同工傷復發。

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等級的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要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領取全部工傷保險待遇的,經用人單位同意,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由人單位按照下列標準一次性計發傷殘津貼、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補助金:

(一)按照《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每月傷殘津貼標準乘12個月為基數,按15年一次性計發傷殘津貼(二)以用人單位當年應當為工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金額為基數,按15年一次性計發醫療補助金(三)按照《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給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經鑑定需要生活護理的,按照《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每月標準乘12個月為基數,按15年一次性計發生活護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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