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訴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訴書
勞動行政部門是哪些
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並且: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四)未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前款賠償金的標準,第(一)、(二)、(三)項 按照勞動者應得勞動報酬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第(四)項按照勞動者應得經濟補償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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