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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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的區別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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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的區別

第一、行政強制措施是在行政決定作出前行政機關採取的強制手段,往往屬於為迅速查處違法行為而作出的臨時性處置。而行政強制執行都是在行政決定作出之後,為執行該行政決定所採取的強制手段。

第二、行政強制措施都是暫時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0日。而行政強制執行則是終局性的。

以上是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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