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調解注意事項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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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調解注意事項最新
醫療事故調解注意事項

醫療事故調解注意事項:

第一,當發生醫療事故或可能是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時,病人及其家屬可以以向醫療單位提出查處要求,這是病人的法定權利。

第二,當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生可能是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後,醫院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處理,並向當地衞生行處長部門報告,這是醫療機構的法定義務

第三,某些醫療機構無權自行調查處理醫療糾紛。

第四,發生醫療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查處封病例、有關物證和原始材料。

第五,在醫療事故或可能是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中,對死亡原因不明確的,應當進行屍體解剖。

第六,病人方面可以與醫院方面協商經濟賠償費數額,但做個醫療事故鑑定更好,可以在此基礎上依法依據商談賠償數額,此數額也會更為合理,對雙方皆是保障,防止日後因為賠償過低過高而扯皮。

第七,按照《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因醫療事故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由造成醫療事故的單位支付,不計入一次性經濟補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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