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己申請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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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員工自己申請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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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如何申請辭職

《勞動合同法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一般來説,勞動者要離開原工作崗位,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明確表達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意思。除非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或者用人單位存在違法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這主要是考慮到勞動者離職,用人單位需要時間來尋找合適的勞動者來填補勞動者離職後留下的空缺;另外,勞動者離職的工作交接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辭職時,勞動者應該得到上年度的浮動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你已經完成了上年的工作任務,依法應該獲得上年的全部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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