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被辭退是否合法 - 可以找公司支付賠償給我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最近經常在網上看到有不少朋友提問説“在試用期內被辭退,想要求賠償“,還有人提問説應該要求多少賠償。看來這個問題挺有普遍性,值得大家好好探討下。

試用期內被辭退是否合法?可以找公司支付賠償給我嗎

被辭退了,想要賠償,人之常情。但想要賠償,也會付出代價。需要思考的問題,要一一考慮清楚。

試用期內被辭退是否合法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了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者合同的條件:當勞動者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點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於這兩條大家可以看看下面截圖,這裏面最核心的情況就是勞動者表現不佳,或者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所以,公司要在試用期內把你辭退,是需要給出明確的理由,並且符合勞動法這些規定,才算是合法行為。

試用期內辭退,最常見的理由就是説你表現不佳,達不到崗位要求。從法律上來説,這個不能只憑口説,公司得給出真實依據。依據有兩方面。一方面是該崗位要求的書面説明,而且這個書面説明需事前經過你的確認;另一方面是拿出證據,證明你的工作表現的確達不到這崗位要求説明上定義好的工作要求。

當你遇到試用期內被辭退的情況時,可以比照以上內容,看公司是否有充足且合法的理由將此你辭退。如若沒有,你可以考慮是否要求賠償。如果的確是你自己的問題,那還是好好反思下如何改善自己好了。

試用期被辭退後要求賠償值得嗎

現在人們的維權意識比以前強多了,一發生被辭退的情況就會考慮到索取賠償的事宜。這個是好事,自己的權益是需要自己去爭取的。不過,必須理性分析清楚現實,適當的維權才是聰明的做法。

首先要明白,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否則就違法。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被辭退,假如用人單位是合法辭退,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工作不滿6個月只需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則需要額外再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假如用人單位是違法辭退,需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雙倍也就是1個月工資。綜合這兩種情況總結來説,試用期內被辭退,勞動者能得到的賠償金額最高也只是1.5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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