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合同的復效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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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險合同的復效條件有哪些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説,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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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復效的條件

保險合同復效需要下列條件:

(1)投保人有申請復效的意思表示。保險合同中止後不會自動恢復效力。投保人願意恢復合同的效力,必須要向保險人提出復效的申請,一般以申請書的方式。

(2)被保險人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承保的條件。

(3)投保人要補交合同中止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保險合同中止主要是由於投保人的原因,所以投保人需要補交所欠的保費。

(4)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的復效申請。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復效申請表示同意,是保險合同復效的必要條件之一。只有同時具備以上的條件,中止保險合同才能復效。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達成復效的約定或者復效的條件未成就,在兩年內,保險合同仍處於中止的狀態如果保險合同中止期間滿2年,保險人解除合同,保險合同終止

(5)必須歸還所有保險單質押貸款。不曾退保或把保險單的變換為定期壽險,保險單所有人行使復效權利比重新獲取一份新的保險單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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