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抵押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債務擔保抵押合同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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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和抵押人(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注意事項


1、要謹慎簽訂貸款合同。

一般來説,由於貸款人和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為制式合同,只要貸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基本不會出現不利於貸款人的約定。但是由於和擔保公司簽訂的貸款服務合同一定要仔細審核,如果在保證金退還、保險投保等方面出現問題,就存在糾紛的隱患,應當予以警惕或者更換擔保公司。

2、要了解個人貸款擔保公司的收費。

一般來説,貸款利率的高低是貸款者比較關心的問題。對於擔保公司的貸款利率比銀行的利率要高,分為抵押貸款和信譽貸款。抵押貸款的利率一般全款房是月息3%左右,信譽貸款擔保公司最低為10%左右。如果擔保公司收費過高,則要考慮重新選擇擔保公司。

3、交納費用時要予以注意。

在交納擔保費時,最好在擔保公司財務部門直接交費,如果不方便的話應當牢記索要發票,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害。各種收據應當妥善保存,以便於憑收據辦理保證金的退還手續。

綜上就是小編為您帶來的”抵押人是銀行還是擔保公司“這一問題的答案,其中包括了銀行作為債權人在發放貸款的流程,以及擔保公司在合同中通常作為抵押人,出具抵押需要辦理的流程及注意事項。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理清合同中的各方關係和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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