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工資組成部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W
勞動合同工資組成部分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員工的勞動合同工資組成部分有哪些?

一、員工勞動合同工資組成部分要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以下內容都不屬於工資範疇:
(一)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有關規定頒發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規定,以下兩大內容不屬於工資:
(一)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
具體有: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卹費、醫療衞生費或公費醫療費用、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以及洗理費等。
(二)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
具體有:工作服、手套等勞保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七單位規定的範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温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但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等則不屬於工資內的內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