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等級鑑定錯誤

來源:法律科普站 6.92K
工傷等級鑑定錯誤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傷鑑定等級鑑定

一、如何確定工傷傷殘等級

工傷職工可以自己或通過單位向單位所在區縣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評殘。評殘後,工傷職工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工傷保險及傷殘津貼。在提出申請時,需提供職工的工傷認定結論、《工傷證》和工傷職工選定的工傷醫療機構出據的診斷證明及病歷等,並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申請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將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對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在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鑑定並通知申請人(情況特殊的可再延長30日)。申請人對鑑定結論存有疑義時,可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再次鑑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做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進行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相關具體內容可查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4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2003年12月1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年12月3日京勞社勞鑑發〖2003〗 193號)

二、職工傷殘等級鑑定有什麼程序

職工傷殘等級鑑定的要經歷以下程序: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相關單位負責在24小時內向人事處填報《職工受傷事故報告表》。

2、工資科瞭解事故發生經過,並收集傷情治療診斷材料,填制《職工傷殘鑑定表》,介紹受傷職工去指定醫療機構作病情鑑定後報處務會研究。

3、必要時,擬定函件(附《職工傷殘鑑定表》)及相關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根據鑑定結果,依據相關政策辦理相關事宜。處理結果報處長。

5、其他有關事項本程序中未明確的,按人事工作相關程序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