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就業補助金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有補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傷殘就業補助金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有補償嗎?

一、傷殘就業補助金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有補償嗎?

不屬於工傷的話就沒有傷殘就業補助金。若同時又屬於工傷,那麼就可以同時享受傷殘就業補助金

計算方式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在各地區暫無規定的情形下,可參照《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中對一次性賠償所作出的規定。

公式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一至四級

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五至六級

五級35個月、6級30個月。

條件之一:

①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②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

③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二款(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七至十級

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

條件之一: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②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③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④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支付責任: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還應當參照當地的相關規定)。

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含5年)的,應當支付全額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標準種類編輯

1、《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2014年1月1日實施);

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公安部發布,2002年12月1日實施);

3、《醫療事故分級標準》(2002年7月31日衞生部發布,2002年9月1日實施);

4、《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國家標準 GB/T 15499-1995) ;

5、《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GB/T 16180-2006國家技術監督局2006年5月1日實施);

6、《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標準》(2002年4月5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同日實施);

7、《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司法部發布,2004年4月14日實施);

8、《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實施該鑑定標準);

9、《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衞生部解放軍總後勤部發佈);

10、《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佈)。

工傷的發生對於員工來説是有權力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的,但是工傷是需要事先進行認定的,工傷認定需要到相關機構進行。認定了之後,用人單位可以在保險公司賠償之後的範圍外對員工進行賠償,並且工傷期間,工資福利是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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