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何主張?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何主張?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何主張?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可以通過申請仲裁來處理,在工傷賠償標準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是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向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五到十級工傷的職工一次性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具體步驟如下:

1、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有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確定舉證期;之後開庭審理,並且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收到裁決書後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到法院進行起訴。

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

傷殘就業補助金是指工傷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六級傷殘,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以及工傷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至十級傷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的傷殘就業補助金額。

得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後是否能夠再取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工傷職工離職時經常與用人單位產生爭議的問題。兩者是否可以兼得,應從兩種補償的性質來看。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是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向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五到十級工傷的職工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分別用於傷殘後的醫療、營養費用和對因工傷導致的就業能力損失的補償。企業參加了工傷保險,兩項費用應由社保基金支付;企業未參加工傷保險,兩項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按照賠償標準支付。

職工因為工傷而得到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的,而且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都是免徵個人所得税的。這樣可以保障受工傷的職工的利益,不會承擔多餘的税務。

對於符合申請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者,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判決處理,特別是對於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的程序來申請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都是可以申訴到社保部門進行合法的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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