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司法鑑定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傷殘等級司法鑑定時間

在實際生活中,許多工傷者一出院就會要求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其實,這種行為是不對的,那麼,通常該何時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呢?今天,本站網小編就為您整理了“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時間”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時間


  

傷殘鑑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鑑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越早做對勞動者的傷殘鑑定等級越有利,得到的賠償越多,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在什麼時候做,但是要在工傷認定結論書生效後一年之內做。具體法律法規規定如下:

1、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工傷鑑定時間是越早越好,越早更有利於申請工傷賠償,節省申請時間。通常鑑定時效為出險後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工傷鑑定時間與工傷認定時間不同,如需詳細瞭解工傷認定時間規定,請您查閲《工傷認定時間規定 》。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的時間其實不難掌握,只需要注意30日、60日和1年內這三個重要的時間分界點,並且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相對的查詢。以上就是燒傷工傷鑑定什麼時候的相關介紹。如果您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疑難的工傷相關的問題,可以向我們律師365網站的律師進行具體的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