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滿一年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7W
工作滿一年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工作滿一年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工作滿一年後沒簽勞動合同是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是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的。超過一年未籤合同的應該已經屬於和用人單位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該從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起以二倍的工資補償。

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1、未簽訂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後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勞動者和單位之間必須是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從而確定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比如確定一下勞動期限、勞動的具體內容。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需要從第2個月開始支付雙倍的工資,這也就是屬於《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一種處罰。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