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七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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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七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工作七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及時發工資,單位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如果不予賠償,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後,需要一份連續一個月的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沒有與工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需要向工人支付雙倍的工資。從有關規定來看,一般是從建立用工關係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但最多可以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1、應該給那些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僱員雙倍的工資;

2、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給予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書面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的最低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書面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書面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跟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要在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工資。雙倍工資最長能支付11個月,超過一年沒有籤合同的,認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時,沒有得到員工的同意,但是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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