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兩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維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一、工作兩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維權

工作兩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維權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維權方式是: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

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合同。

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有什麼法律責任?

1、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3、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5、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單就公司而言,需要承擔的風險也比較大。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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