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規定工傷保險需要繳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5W
非全日制用工規定工傷保險需要繳納嗎

一、非全日制用工規定工傷保險需要繳納嗎

需要,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鑑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執行,享受下列工傷保險待遇:

(一)按照本辦法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由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並不得低於全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三)致殘一級至四級的,由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享受的傷殘津貼為基數,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四)致殘五級至十級的,由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補償如何發放

工傷發生以後,對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勞動者及其遺屬,在其得到工傷補償時,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一次性補償金,作為對被保險人因遭遇工傷事故導致工資收入突然中斷而引起的特殊生活困難的經濟補償。

但是,一次性補償金一般無法對受害者或其遺屬的生活給予足夠保障,所以,除了支付一次性補償金以外,還應對受害者或者供養的遺屬支付長期補償,如按月發放的傷殘撫卹金,對受害者供養的遺屬支付的長期撫卹金,直到他們失去供養條件為止。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 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 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 勞動能力鑑定, 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為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全日制勞動者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費用,而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如果發生了工傷,那麼也是能夠享受到工傷保險的待遇的。如果被鑑定為傷殘5~10級的話,一般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以及相關的費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