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續簽勞動合同補償金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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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續簽勞動合同補償金怎麼計算

一、不續簽勞動合同補償金怎麼計算

不續簽勞動合同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計算;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計算。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公司有正當理由的可以不跟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比如勞動合同到期時員工也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員工違反國家法律制度被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公司在這些情況下單方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是沒有補償金的。

二、勞動合同續簽應注意哪些問題

1、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續簽的過程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強迫另一方當事人與其續簽。

2、屬於可續簽的勞動合同只限於一定範圍內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就業許可證期限已滿的外國人勞動合同、已滿8年的農民定期輪換工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都不屬於可續簽的勞動合同範疇。

3、在特定條件下勞動合同有當然續簽的情況。當然續簽,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簽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三、員工不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員工不予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保留相關證據,最好是下達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並讓員工簽字確認不同意續簽。同時勞動合同到期的,雙方勞動關係即終止,用人單位不可再超期讓勞動者用工。在續簽合同的員工拒絕的時候,可以有以下做法:

1、對該員工採取勸説的方式,説明合同是為保障他的合法權益。否則,當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時,將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説明公司的立場,即假如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沒有權利任用任何一名員工。假如他還不肯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3、假如該員工仍不簽訂勞動合同,説明該員工已經存在隨時要走的想法,那麼,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將來承擔雙倍工資,並且這樣的職工對用人單位也已經喪失了忠誠度,對於企業會存在更大的隱患。

員工得到的補償金,要依據本人的工作時間進行計算,續簽勞動合同和新籤勞動合同一樣,都需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以及合法的原則,續簽勞動合同也有時間限制,要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對方發出邀請,請求續簽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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