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提車要對方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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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提車要對方簽字嗎?
交通事故提車要對方簽字嗎?

一、交通事故提車要對方簽字嗎?

不用。車在交警隊是隨時可以提車的,但是要先找辦案民警,要求出具責任認定書,並要求辦理放車手續,才可以提車。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肇事者不簽字受傷者能得到理賠嗎

1.車禍時保險公司有做現場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肇事方責任範圍內,受傷方不簽字肇事方照樣可在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領取賠。

2.車險理賠是保險合同糾紛,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保險約定,與第三者沒有合同上的約定,因此第三者籤不簽字與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的理賠不存在關係。

三、去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要帶什麼

1、機動車駕駛人:攜帶好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商業保險、人受傷的話帶好傷情診斷書;

2、非機動車駕駛人:攜帶好身份證、人受傷的話帶好傷情診斷書;

以上人員受傷住院的話,受委託人和委託人簽好委託書一道帶去,受委託人身份證帶好,到達之後寫好事故發生經過,連材料一起交給交警。

交警隊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可能扣留當事人的車輛,當事人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完成之後可以提取被扣留的車輛,經過相關的手續之後辦理提車的手續,需要進行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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