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糾紛案必須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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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務合同糾紛案必須仲裁嗎?

勞務合同糾紛案必須仲裁嗎

勞務合同糾紛案不是必須仲裁,勞務合同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調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

2、仲裁。

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

3、訴訟。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合同糾紛。

二、勞務合同糾紛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仲裁?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三、勞務合同糾紛案的證據類型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四、勞務合同糾紛案開庭後證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五、勞務合同糾紛案開庭後中止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六、勞務合同糾紛案開庭後申請筆跡鑑定的流程有哪些?

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

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鑑定的樣本;

3、由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鑑定機構;

4、鑑定機構接收後鑑定申訴後,依法做出鑑定意見;

5、雙方當事收到鑑定意見後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在處理勞動合同時,申請勞動仲裁是提起民事訴訟的前置性程序。但是,勞務合同只適用於勞務關係,勞務關係跟勞動關係的法律性質並不相同,若勞務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當事人是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處理勞務合同糾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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