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亡職工雙重賠償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交通事故工亡職工雙重賠償可以嗎?

一、交通事故工亡職工雙重賠償可以嗎?

職工發生交通事故工亡,不可以對同一賠償事項進行雙重賠償。死亡賠償金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侵權人已賠償但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或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處理交通事故流程是怎樣的?

處理交通事故流程:

(一)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二)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三)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五)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候一般就結案了。

交通事故工亡後不可以要求雙重賠償,要想處理交通事故,首先要保護好現場,等交通部門到現場進行勘查,然後出具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書,根據認定書中的責任,賠償對方的損失,也可以雙方協商,確定賠償標準,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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