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一、揚州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揚州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
1、馬上將啟動的車停下來;
2、將三角警示牌按照規定擺放到正確的位置;
3、當出現受傷人員時,先觀察傷者情況;
4、然後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
5、及時報警並通知其他有關部門。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是指對交通事故的一種處理程序。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程序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
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交通事故的調解程序
1、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為。
2、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
發生交通事故處理的首要原則就是救治傷者,並第一時間報警處理。通常來説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我國的相關法律也對事故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出現交通事故千萬不要慌張,保持冷靜沉着方能更好的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