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損雙方到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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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定損雙方到場嗎

很多交通事故都會對車輛造成損害,而此時要想對受損的人作出賠償,那麼就要先對損失進行認定,也就是我們常説的定損。那麼交通事故定損雙方到場嗎?有些人可能因為一些事情,而不想去參與定損,這樣是否可行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交通事故定損雙方到場嗎

一般情況下是按標的車輛(被保險人)和三者車輛劃分,定損時如果是定三者車輛的損失,一般要雙方都到場,要一起簽字確認損失的核定沒問題。以免找後賬。如果是標的車輛定損,那麼被保險人在場就可以了。

二、車輛定損的標準是什麼

沒有固定的車輛定損標準,要根據具體的事故情況來定。

車輛定損標準是經過國家物價局規定的,全國統一。

投保人的車子一旦出了事故,有專門的定損部門對出事車輛進行評估,但投保人必須在24小時之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如果因為投保人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案而導致二次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是不會接受此種事故理賠申請的。

保險公司定損的過程與保險公估機構的標準是否一致這要看具體的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是一致的。

投保人的車輛出現事故,只要及時地通知保險公司,定損後投保人就可以到修理廠進行修理了。

車輛定損的標準是根據該車的價位和投保的險種來決定的,如果投保人所投保的險種齊全,那麼一旦該車輛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是會對該車所造成的損失百分之百地進行賠償。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車物定損要注意什麼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鑑定後,委託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鑑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鑑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准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鑑定;並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鑑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

通過上文的講解,我們清楚的知道一般要求在進行定損的時候雙方當事人都要到場的,但在某些情況下,只要被保險人到場就可以了。而在定損的過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這點本站小編都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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