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執照年審申領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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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通過獲得機動車駕駛證後,我們還需要每年對車輛和駕照進行年審,這是非常重要的內容,如果沒有進行的話自身是無法繼續對車輛進行駕駛無法駕駛車輛的,但是對於駕照年審的規申領定當前還有很多人都不瞭解,那麼對於我們來説駕駛執照年審申領規定有什麼呢?

駕駛執照年審申領規定是什麼

駕照年審申領規定

第四十三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八條年齡在60週歲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三)提出註銷申請的;

(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註銷申請的;

(五)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六)年齡在60週歲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七)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八)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有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當前國家和各個地方對於交通的管理都是非常嚴格的,其中駕駛執照的年審是非常重要的內容,對於駕駛執照年審我們必須去重視,按照要求去完成,不過在此之前,駕駛執照年審申領規定是我們需要去了解的內容,不然不瞭解申領規定的話遇到問題都不知道要如何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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