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醫藥費如何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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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醫藥費如何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人傷醫藥費如何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需要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及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及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

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交通事故賠償內容包括哪些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等等。

三、交通事故處理賠償的時間限制

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應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2、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作出後,應當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

4、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決定書作出後,應當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分別送交申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後,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公佈重新認定決定。

在發生車禍,大家不要想着怎麼逃避責任,要想着救人。如果因為發生車禍,肇事者逃逸,最後受害者死亡,那麼相當於肇事者是間接殺人,不但要有社會上的輿論,還有承擔心裏上的壓力。後期會帶着深深的內疚在監獄裏度過後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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