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無傷賠償規定是什麼?
一、追尾無傷賠償規定是什麼?
追尾無傷賠償規定是需要對於財產損失進行一定的賠償。發生車輛追尾事故的話,一般情況都是後車的責任,如果前車被追尾,導致車輛受損或車內人員受傷,可以向後車駕駛員或車主索要合理賠償。
如果車輛沒有受損、車內人員沒有受傷,則不用賠償。
通常情況下同車道內追尾,會以後車全責進行賠償,如果雙方對事故責任存在異議應該報警處理,以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結論為準,後續雙方按照交強險的相關規定(直接財物損失2000元)由責任方支付賠償,如果不足部分在按責任比例各自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二、交通事故賠償規定是什麼?
首先,我們要了解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主要進行賠償的有哪些項目,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院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中,對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者能都就哪些費用要求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或者附全責的乙方當事人進行賠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費用:
1、誤工費,
2、醫療費,
3、交通費,
4、住宿費,
5、護理費,
6、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7、鑑定費。
除此之外如果事故導致受害人殘疾,還要賠償:
1、殘疾賠償金,
2、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發生交通事故後,一般會由交通警察前來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認定,交警會當場做出《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上很明確的寫明導致交通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各承擔怎樣的責任,是否由有一方是全責。這個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在後續進行索賠時的重要依據,一定要妥善保管。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具體需要賠償的費用是比較多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種費用,肯定是有一個比例要求的,主要還是根據交警部門工作人員所出具的責任認定比例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