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償相關法規規定追償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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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追償相關法規規定追償的條件是什麼?

行政追償相關法規規定追償的條件是什麼?

(1)賠償義務機關已經向賠償請求人賠償了損失;

(2)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及受委託的組織和個人對加害行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二、行政追償的形式

追償的形式主要是國家先向受害人賠償,然後責令致害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支付賠償費用,即“先賠後追”的方式。這種方式有利於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同時對故意或有重大過失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追償權,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既不徇私枉法,又不遇事退縮,督促其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職權。

三、行政追償的原則

(1)追償金額的範圍以賠償義務機關支付的損害賠償金額為限;

(2)追償金額的大小要與過錯程序相適應,同時考慮被追償者的薪金收入。

行政追償權人

(1)因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導致行政賠償的,該工作人員所在的行政機關為追償權人;

(2)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人員違法行使行政授權。

四、行政追償與行政賠償的區別是什麼樣子?

1、行政賠償性質上是一種救濟手段,目的主要是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因違法行政侵權行為所受的損害得到彌補;行政追償的主要目的是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行政賠償的行政機關、其他行政組織或者它們所屬的行政人員通過責令其承擔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的方式予以懲戒,而不是試圖通過行政追償來彌補國家行政賠償費用的損失。

2、行政賠償的對象是受以違法行政侵權行為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而行政追償的對象則是符合法律條件的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和國家行政工作人員。

3、行政賠償的前提是行政機關、其他行政組織以及國家行政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違法侵害了公民、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而行政追償的前提是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或其工作人員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或者行政賠償義務機關超出法定範圍和標準給付賠償。

4、行政賠償發生在行政侵權行為違法並切實造成損害之後,而行政追償則發生在行政賠償義務和機關履行完結行政賠償義務之後,行政賠償是行政追償的先決條件。

5、行政賠償可適用(在排除主動賠償的情況下)司法程序,而行政追償只能按行政機關的內部程序處理;行政賠償可由賠償義務機關報主動或依受害人的請求而進行,而行政追償則依照自上而下的“責令”程序進行。

行政追償還有行政賠償的區別包括兩者的手段是不同的,行政賠償是一種救治手段,行政追償是一種懲戒的手段,兩者的賠償對象不同,行政賠償對象是受害者,行政追償的對象是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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