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探望父母交通費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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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剛畢業的大學生都希望考一個公務員,我們知道公務員不僅工作輕鬆、穩定,而且各項福利待遇也很不錯,因此成為絕大多數年輕人的首選。公務員中有一項福利是很多其他工作所沒有的,就是異地探望父母交通費,我們來自五湖四海離家太久難免會想念家中父母,這一項福利是非常人性化的。

異地探望父母交通費補助嗎?

一、異地探望父母交通費有補助

《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

第一條 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當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途假期內,按照本人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七條 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自治區可以根據本規定的精神制定探親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執行。

第八條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探親待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二、探親假

1、概念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它是職工《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

2、享受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即可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3、待遇規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探親假是我過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勞動者的合法權利,雖然法律條文中規定的很美好,但是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是不如人意的,在我們的身邊很少有那個公司會給自己的員工享受探親假的,就更不用説是異地探望父母交通費補助了。因此首先必須選擇一家好的單位各項,這樣福利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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