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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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材料有哪些

對交通事故的處理,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進行調解、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的是訴訟方式的話,意味着需要打官司,而此時則要求當事人事先準備好相應的起訴材料。那麼你知道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材料有哪些嗎?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①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②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③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④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户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户口,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⑤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⑥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⑦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並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3.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複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等材料。

4.如委託律師代理,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簽署授權委託書。

二、交通事故起訴如何選擇法院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你最習慣的訴訟方式是什麼?那就是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相信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想,這麼做的。交通事故發生地管轄原則,是侵權法中所規定的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的具體表現。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權案件,《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

閲讀完上文的內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交通事故起訴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了吧,這些都是起訴時比較重要的東西,當事人一定要事先準備齊全。如有必要,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專業的律師來幫助你打交通事故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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