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醉駕妻子車主妻子是否有連帶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8W

丈夫醉駕妻子車主妻子是否有連帶責任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 交通事故賠償">交通事故賠償 交通肇事賠償標準">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理賠"> 交通事故理賠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醉駕本身是非常嚴重的情況,一般如果醉駕被執法人員發現或醉駕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醉駕的駕駛員都會受到嚴重的處罰,但是丈夫醉駕妻子車主又關係到妻子是否有連帶責任,所以我們可根據下面的內容判斷妻子是否要為丈夫的醉駕負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一般情況下,在婚姻存續期間形成的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丈夫的債務妻子也要承擔。除非第三人知道你們是約定分別財產制的。

酒駕處罰標準和醉駕處罰新規定: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酒後駕駛分兩種:

1、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2、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目前,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可以看出丈夫醉駕妻子車主的情況下丈夫需要承擔的債務,妻子應共同承擔,除非兩人已經做了財產分割。後面的內容告訴我們醉駕酒駕無論對自己或是對他人都是危險且不負責任的行為,希望各位謹慎駕車,切勿喝酒開車造成大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