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過户貸款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5W

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過户貸款嗎

很有可能有些人房子的貸款償還完畢的那一天,就感覺人生這大半輩子就都過去了。因為跟銀行貸款的時候有些約定的是十年、十幾年,甚至有20年的。但並不見得兩個人的感情就能夠經住時間的考驗,所以有些人在離婚的時候特別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過户貸款嗎?

一、在我國夫妻離婚房產過户貸款嗎?

1、如果是貸款人本人不變,只變更相應的個人信息,如改名換身份證、換電話號碼等信息,只接去原銀行房貸中心申請變更個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變更貸款人或產權人,如:離婚財產分割、原產權人死亡繼承、或要出售給他人等原因變更的,則無法直接變更,需要將欠銀行的貸款結清,再辦理過户交易手續。

二、離婚房產有按揭能否更名?

按揭房屋過户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户。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户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户。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

1、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户,重新繳納契税、評估擔保費用;

2、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

一般採納第二種方式的居民較多。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户: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併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憑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處複印房證存根,才可辦理單方房屋歸併手續。

三、離婚時夫妻共同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 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 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有的時候產權也是在自己名下的,那貸款還是一個人照常償還即可,如果產權歸另一個人,那也沒有人傻到會白白的去給對方償還貸款吧。所以只要房子有貸款,但是產權發生變更的幾乎都要對房子的貸款相應的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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