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嗎 - 具體都有哪些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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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作為我國房屋的合法象徵,是證明房屋屬於我們個人財產的最好證明。一個房子作為我們的比較大的財產,我們在產權和加名字上面都尤為謹慎。下面小編就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嗎具體都有哪些解釋,針對在這一房產類的事宜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嗎?具體都有哪些解釋?

一、婚後房產證加名是否有用?

按照法律規定,任何財產的所有權都可以是多個人共享的。只要當事人願意,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可以是幾個人共同享有。因此,當事人在結婚後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二、房產證加名辦理流程

在房產證加名字要收取相應的費用,主要有契税、工本費等。

1、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夫妻名字

①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複印件;

②去房屋交易中產權變更窗口辦理;

③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

2、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①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② 辦理所需費用: 除了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③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三、注意事項

1、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2、婚後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後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税即可。

不管房產證加名字手續是否繁瑣,大家在買好房子後就應該辦理房產證等相關證件,及時解決房屋產權歸屬,避免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我國的相關辦事原則認為為如作為雙方的婚前財產,加名字證明雙方共同持有的。如果是婚後財產不論加不加名字都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來處理,希望大家在辦理相關證件時要小心謹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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