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是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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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在婚前便擁有房產的一方,為了表示對對方的忠誠和愛意,會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對方的名字,可是這樣的做法也並沒有讓很多人感到安心,感覺自己始終沒有參與房產的購買即使加了名字也沒用,那麼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是否可靠呢,下文為您解答。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是否可靠?

一、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是否可靠?

按照法律規定,任何財產的所有權都可以是多個人共享的。只要當事人願意,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可以是幾個人共同享有。因此,當事人在結婚後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二、房產證加名辦理流程

在房產證加名字要收取相應的費用,主要有契税、工本費等。

1、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夫妻名字

①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複印件;

②去房屋交易中產權變更窗口辦理;

③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

2、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①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② 辦理所需費用: 除了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③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三、注意事項

1、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2、婚後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後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税即可。

注意:一般來説,是規定有房無貸的話是要被視為贈與:如果雙方需要簽訂合同,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税、契税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税)。在實施限購政策後,許多夫妻對房產證的名字犯了難,對於夫妻間房產證過户規則和流程也是一知半解,以為只要辦理了過户,另一方就可以另外再購買一套房產。實際上,從《婚姻法》的規定來看,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共同共有,房產證過户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如果雙方約定該房產歸一方所有,那麼法律上也認可這種約定。

綜上可知,在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是否可靠這個問題得到了解答,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手續不是很繁瑣,費用也不多,對於婚後有條件的可以選擇加上自己的名字,因為加上後對於房產權的歸屬是有用的,加上名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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