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契税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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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契税怎麼算?

北京房屋契税怎麼算?

買房是一件大事,所以買房需要辦理非常繁雜的手續。其中,交税也是一件很讓人頭疼的事,契税是其中佔比較大的税種。如果在北京買房,就需要了解關於北京房屋契税怎麼算的新規定。

北京市買房契税,個人購買除度假村、別墅和每平方米單價在9432元以上公寓外的普通住宅,買房契税一律減半徵收,即按購房款的1.5%徵收,交納契税的時間也由過去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改為立契過户的時間,即辦理產權證時交納。

這次契税調整和以前比,有兩大變革。

(一)、取消了原來根據面積是否超過120平方米減半徵收契税的規定

6月中旬,市政府對《北京市契税管理規定》做了修改,規定從7月1日起,買房契税徵收税率由原來總購房款的4%降為3%。而原來規定的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減半徵收契税也相應地由以往的2%調整為1.5%。而此次調整取消了原來根據面積是否超過120平方米減半徵收契税的規定,自7月1日起,個人購買的房屋,以套為單位,除度假村、別墅和每平方米單價在9432元以上的公寓外,不管面積是否超過120平方米,都減半徵收契税。每平方米單價9432元的界線是根據北京市統計局統計得出的2011年北京市平均房價的兩倍計算出來的。

按這個新規定,2012年7月1日以後辦理產權證、購買了12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宅的買房人可以少交多少契税?以房價為50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30平方米的商品房為例。7月1日以後辦理產權證,所需繳納的契税為130平方米×5000元/平方米×1.5%=9750元。而按7月1日以前的契税政策,這個買房人需要交納的契税為:120平方米×5000元/平方米×2%+(130-120)×5000元/平方米×4%=12000元+2000元=14000元。

(二)、改變了交納契税的時間

過去,買房人交納契税的時間都以購房合同的簽訂為準,為此引發的糾紛不少。此次調整,明確契税的交納時間為買房人辦理過户立契手續時,即辦理產權證時交納。

綜上,就是關於北京房屋契税怎麼算的新規定。主要有兩大變革,改變了契税優惠和繳納時間。在新規定出台後,減輕了購房人的税收負擔,是一項為民謀福利的好規定。對於契税的計算,税率是重點,房屋面積也是影響因素。如果想更進一步瞭解契税的相關規定,小編建議去諮詢本站或者其他專業人士,得到更準確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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